伤官代表人物(从官商到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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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小虎法庭受审。

黄小虎曾经是安徽名噪一时的人物。2002年至2005年,他在担任滁州卷烟厂厂长期间,名列第二届“安徽十大经济人物”。后来,他不满权位过低,下海经商,赚取足够财富之后,又奇迹般升任正厅级的安徽军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正想在军工企业大干一场之际,黄小虎被人举报,暴露出他在担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卷烟厂厂长、安徽汉福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的罪行。

年少得志精明过人

淡出公众视野近10年后,51岁的黄小虎再次成为新闻人物,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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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小虎犯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罪一案。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小虎所犯的四项犯罪事实,发生在他担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卷烟厂厂长、安徽汉福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犯罪总金额达人民币3162万余元,其中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960.1万元,索取、收受贿赂205.5万元,职务侵占546.5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黄小虎还向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郎庆田行贿港币1133.9万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向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行贿450万元。

黄小虎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起诉书的个别概念不准确,一些事情要历史地看待”。

1963年1月1日出生的黄小虎,1986年12月从安徽财贸学院毕业,分配至蚌埠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工作。依仗家族背景,黄小虎26岁即担任蚌埠市新大实业公司总经理,33岁被提拔为蚌埠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1999年,已任市外经委主任的黄小虎主导外经委与蚌埠市体委合作开发体校房产项目。由体委出地皮,外经委出建设资金,由外经委下属的国有企业蚌埠市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

这个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建设双方平分了所开发的房产,新大房地产公司还获得217万元利润。黄小虎指使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某等人共同将这笔利润侵吞。其中的139万元,先转账“借给”海南一家公司的经理,最后回到黄小虎手中。

黄小虎这种曲线捞钱的作案手段,在日后不断升级,且越来越隐蔽。

蚌埠市外经委下属国有企业蚌埠市新大进出口公司(下称新大公司),2001年12月改制为由蚌埠市汉福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福公司)控股的非国有公司。

为逃避新大公司对外债务和侵占公司财产,汉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虎召集时任新大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某,汉福公司总经理姚某等4人,商讨决定将新大公司账面的数百万元资金以“做业务”的名义转移至深圳。

2004年5月,李某和赵某在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开立了“深圳万雄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8月,姚某安排将新大公司的546.5万元资金分4次转账至此账户。其后,李某和赵某按照黄小虎的指示,将此账户中的546万元再次转账至云南云路沥青油料经销公司。

黄小虎又通过滁州卷烟厂供货商罗某将546万元以现金取回。后在一家酒店的客房内,黄小虎论功行赏,将小部分款分给李某等5人,剩余389万元据为己有。

“江淮骄子”成为“贪财小子”

2002年3月,黄小虎出任滁州卷烟厂厂长后,在媒体上进行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次年4月,他便成为第二届“安徽十大经济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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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篇报道这样赞誉黄小虎:他是集“智商”与“儒商”于一身的大型企业领军人物;他不仅熟知外贸企业业务知识,拥有超凡的管理才能,而且,还深谙如何做好烟草企业,勇立潮头。近两年来,他以一个成功企业家的经营睿智淬砺出“红三环”的“红河”神话,不愧为“江淮骄子”……

在和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黄小虎知悉由广告代理公司代理广告业务与直接同电视台签订广告业务之间有较大的广告费用差额,遂产生成立公司代理烟草广告之念。于是,黄小虎与时任滁州卷烟厂企划部副部长的芮某商定成立广告公司,代理滁州卷烟厂电视广告投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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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因难以在一家电视台2004年广告征订活动前成立公司,芮某经黄小虎同意,借用朋友张某的公司并更名为“合肥视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视网公司),交由葛某具体负责。2004年10月,黄小虎又同芮某安排葛某成立了“合肥德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德乐公司)。

有了这两家广告公司,黄小虎和芮某不直接与电视台签订广告业务,而是违反烟草企业的相关规定,未经招投标、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将滁州卷烟厂2004年、2005年在一家电视台4个频道的广告投放业务交由视网公司、德乐公司代理。两公司在代理广告期间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广告片制作仍然由滁州卷烟厂出资委托他人完成。

自2003年至2005年,黄小虎同芮某、葛某利用上述两家公司,套取、截留了滁州卷烟厂本不应支出的665.1万元的广告费用,三人将这笔款项私分,黄小虎分得414.6万元。

2002年12月26日,滁州卷烟厂出资,安徽省体育馆正式冠名为“安徽红三环体育馆”。2003年11月,为扩大“红三环”品牌知名度,滁州卷烟厂出资在红三环体育馆举办“红三环之夜”演唱会。黄小虎授意芮某,将应赠给客户的演唱会门票中的一部分交由葛某对外出售,所得票款48万余元,由黄小虎和芮某均分。

2004年7月,滁州卷烟厂出资赞助安徽省体育中心承办世界女排大奖赛,黄小虎又一次授意芮某将部分赠送给客户的门票交给葛某对外出售,所得票款30万元由黄小虎与芮某均分。

面对公诉人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960.1万元;索取、收受李某等5人钱款共计205.5万元,黄小虎却说:“当时在滁州卷烟厂来往款项都是大额,如果我这个厂长想主动贪污,搞个2000万都不是问题,在利益面前我很少计较个人得失!”

他说话的口气,颇有对自己拿这么点“小钱”的不以为然。

辞官经商大笔行贿

2006年9月,黄小虎从黄山卷烟总厂副厂长、蚌埠卷烟厂厂长升任副厅级的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坊间传闻,黄小虎对这次升职很不满意,主要是排名靠后,没啥实权。

2007年12月,黄小虎以患脊椎病为由,辞去副总经理职位,下海经商,成立了安徽汉福国际贸易公司,进军当时相当热门的煤矿产业。为此,他不惜下血本,行贿铺路。

早在2006年上半年,黄小虎从好友、时任蚌埠市副市长的刘亚处得知,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洪杨煤矿在寻找合作伙伴,便产生了投资洪杨煤矿的想法。通过刘亚向时任洪庄村第一书记的颜某提议、协调,在多家竞争投资的情况下,黄小虎以贝尔通宇(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名义与洪庄村村委会签订收购洪杨煤矿60%股权的协议。

为感谢刘亚在煤矿收购中提供的帮助,黄小虎分别于2007年底至2012年春节前先后5次送给刘亚现金共计450万元。

2009年,为收购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矿集团)下辖的清大煤矿、华丰煤矿股权和出让黄小虎实际控股的安徽省蓝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持有的金黄庄煤矿50%股权,黄小虎约见时任新矿集团董事长郎庆田,让其提供帮助,并承诺事后向其“表示感谢”。

2009年12月,在郎庆田的帮助下,黄小虎以蚌埠贝尔投资有限公司名义用8500万元低价收购了清大煤矿、华丰煤矿。同时,郎庆田帮助黄小虎,以新矿集团给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些优先条件为保证,让南钢公司收购金黄庄煤矿部分股权。

为对郎庆田表示感谢和希望郎庆田能够继续帮忙,2010年1月,黄小虎安排其妻到香港向郎庆田控制的账户汇入1133.9万港币。后黄小虎将金黄庄煤矿的1%股权出让给了新矿集团,49%的股权高价出让给了南钢公司,获得了丰厚利益。

淮南中院审理认定,黄小虎利用担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卷烟厂厂长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960.1万元,构成贪污罪;黄小虎索取、收受他人贿赂205.5万元,其中索贿150万元,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黄小虎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450万元,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港币1133.9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黄小虎等人与新大公司人员共谋,将该单位财物546.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4年12月26日,淮南中院一审判处黄小虎有期徒刑十九年。黄小虎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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