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今天,央视财经记者就此前报道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商标侵权热点事件联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商标侵权事件,正就此事进行研究。
早前报道
肉夹馍爆发“战争”!数十家小吃店因两个字成被告,交99800元才能用?!维权还是敛财?
近日,“潼关肉夹馍”引发了一场商标纠纷。在河南洛阳,有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表示,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告了。而目前,这家协会已经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小吃店招牌使用“潼关肉夹馍”成被告
想用要交99800元
据记者了解,仅洛阳就有几十家商户收到了关于使用潼关肉夹馍涉嫌侵权的传票,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万元不等,而且并被告知如果他们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需要缴纳99800元。
河南台民生频道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网查询到,潼关肉夹馍确实是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它的注册日期是在2015年的12月14日,注册的单位是潼关肉夹馍协会,但是它所注册的国际分类属于第30类,也就是方便食品类。
河南某肉夹馍经营户:第30类是生产加工方便食品类,而第43类是我们招牌门头,是属于餐饮服务、餐饮住宿的商标类,不符合这个规定,你不属于驰名商标,不能跨类别保护。
潼关肉夹馍协会回应商标使用费
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商户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应对下一步的诉讼,所以更多的是选择和解。而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则表示,维权是希望店铺加入协会,并且需要缴纳年会费2400元。
河南某肉夹馍商户:好多律师给我们打电话,刚开始说5万元,后来调解说1.8万元,又打电话说1.2万元,还打电话说8000元,最后上个礼拜四给我打电话说5000元,他这样调价,我觉得他目的都不是为了维权,就是为了敛财。
面对这种被动的给钱了事的局面,商户们也质疑,协会明明在2015年取得了商标的所有权,为什么时至今日才开始维权行动呢?目的到底是什么?
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我们是从去年12月才开始委托北京一个律师事务,做的是全国的商标维权,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够集中在一块儿。我们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河南西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被叫停
事实上,不仅仅是潼关肉夹馍出现商标之争。近期,河南多地还出现了“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维权风波。 目前,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经发布通告,叫停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这一行动。那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此前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进行维权呢?
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 高朋:因为逍遥镇这个商标,确实早在2003年就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注册过了,因为我们在前期的发展当中主要是放任式的,让大家都使用这个名字。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协会联合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公司,来进行维权,主要想通过维权,把使用逍遥镇商标的商户,纳入到我们协会名下,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标准化的制作,规范大家的经营。
律师:行业协会无权禁止商户正当使用商标
近年来,行业协会以规范产业发展之名,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少见。那么,对于这两起事件,地方行业协会是否有权收取会费,是否可以禁止商户使用相关商标?
律师表示,我国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潼关、逍遥镇等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但如果商户能够证明商品的来源,就不构成侵权。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欧阳一鹏:逍遥镇、潼关由于含有地名,而地名多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此外,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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