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
规范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
现将
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网上立案的相关事项
告知如下:一、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书模板
(一)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限内提出。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申请再审事由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提出。
2.当事人对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下面是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请书样本、送达地址确认书。
识别二维码查看并下载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请书样本
识别二维码查看并下载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网上立案系统注册登录
网上搜索“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sd12368.gov.cn),点击“再审立案申请”,进入后根据情形选择“当事人注册”、“律师注册”、“企业注册”注册登录。
三、网上立案上传文件内容及要求
上传申请材料文件名称填写要准确对应,一般用PDF扫描王软件扫描,不能单页扫描,注意文件归类后进行压缩。可以根据案情需要上传申请材料,但至多不超过以下七个文件。
需要上传的文件有: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