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日柱三命通会解释一下(从命理沿革看正宗子平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四言独步渊海子平杂论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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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笔者每读《四言独步》时总是被其中的这样几句话所困扰,即:“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制杀为权,何愁损用。”为什么格格都要以杀为重呢?为什么制杀为权了,就不愁损伤用神了呢?难道用神还有可以被损伤的时候吗?带着这一问题,笔者先是在一大堆流行命理书籍中淘答案,失望后便向几位著名命学大师请教,结果是揣着十分迷惑去,却怀着十二分的迷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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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衡用神论的大师们都认为,古人之所以特别看重官杀,那时因为中国古代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像现在这些什么歌星、影星、舞星、球星、企业家和科学家,在古时候都是打不起身价的贱民。万般皆下品,唯有官为尊。因此古人把一个“官”字看得比天还大。这种思想表现在命学里,就是格格都注重官杀。如今已然时过境迁,古人视为下九流的戏子现在已成为众人追捧的当红明星了!所以,格格都注重官杀的论命方法不适应现代社会了,现在是格格注重用神,损伤用神就是损伤命主,论命没有什么比用神更重要的东西了。

后来,笔者发现大师们错了。因为他们还没有弄懂用神这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以才不明白“何愁损用”这句话的意思。他们所说的“平衡用神”,其实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和《子平真诠》等子平典籍中压根儿就不存在。这些子平典籍中的用神,只是月令成格之物,而这成格之物又分为善恶两类,即:财官印食为四善神,杀伤枭刃为四恶神。对四善神要予以保护性使用,对四恶神则要予以控制性使用。比如说,月令是七杀,那这七杀就是构成杀格的用神,对此恶用神就要需要有食伤克制或印星化泄,七杀无制化就是破格的表现,而克制住了七杀就是一种化杀为权的贵征,所以才说“何愁损用”啊!当然,这几句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当八字有官杀时要先论官杀(即使官杀不在月令时也要如此),这时可以不顾月令用神是否被损伤。

笔者又想: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但万变不离其宗,人的一些基本需求是亘古不变的。作为有生命的个体,是人就得不断满足物质需求,同时作为群体性的动物,人还得需求一定的社会地位和集体荣誉。看那满大街熙熙攘攘的人流,忙过来忙过去的不都是在忙这些吗?古人说的财与官,其实就是利和名。利,代表着一切物质需求,名则代表着精神性的非物质需求。虽然现在乌纱帽不是唯一的香饽饽了,但是官字所代表的名誉、地位、权利、尊贵和荣耀,仍然还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即使有些人视富贵如云烟,但也不想弄个臭名远扬吧。不仅如此,命理上的财和官还分别代表着妻子与丈夫,直接关系着婚姻,难道名利与婚姻不都是人生的核心内容吗?因此啊,财与官永远都是人生的两大标的,也永远都是论命的两大主要课题。

《渊海子平·杂论口诀》云:“看子平之法,专论财官……论官星不论格局,论格局不论官星。”《玄机赋》里说:“日干为主,专论财官……有官莫寻格局。”《五言独步》道:“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宝法之二》的最后一句话说:“凡格当以杀官言之。”《三命通会·论正官》一文更是明确指出:“取官星不必专泥月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时支干,只一处有,不曾损伤,皆可取用。故经云:‘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中取’”。张神峰在其《命理正宗神峰通考》里也说道:“凡看命先看七杀,若有七杀,就要将此七杀处置了,方能用的别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杀,则杀星能害我性命。譬如人虽有金银田产,无性命,此实为闲物。原书云‘有杀须论杀,无杀方论用’。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显说,故使学者心上模糊......”这些话说明,古人取格都要优先考虑官杀,只要八字有官杀,无论在干在支,在何位置,均要先考虑官杀格是否成立。不可先论其它格局。只有在官杀格不成立时,方可选择别的用神定格。

奇怪的是,这种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法则,虽然是子平典籍中言之凿凿的东西,但却不为众多的命理学者所认同。持“平衡用神”论的人不认同,这很正常,因为他们连用神的概念都还没搞清楚,就遑论如何取格了。不太正常的是,有些正宗子平命师也只承认论命要以月令取用定格这条基本法则,并强调要以月令本气藏干或司令之干为用定格,而对“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凡格当以杀官言之”,“有官莫寻格局”这一类的话,却充耳不闻,熟视无睹。似乎这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法则只是笔者一个人的胡思乱想,并非子平本义。唉,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当沙子太多的时候金子就被沉埋了。幸好总是有淘金者。

好吧,那我们就看看古人在取用定格时是否遵循了这一法则。

先看《渊海子平》。此书在“正官格”一章中列举了8个属于正官格的命例。其中有薛相公命:甲子 壬申 乙巳 戊寅;范太傅命:丁丑 壬寅 己巳 丙寅;陈寺承命: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这三个命例的月令本气均属正官,但正官没有透干,仍然取为正官格。而李知府命:丁酉 丙午 壬寅 甲辰。月令本气是偏财,而且透干,并有甲木食神透出,但却没有取为偏财格或食财格,而是取月令午火中的己土正官为用定格,这充分体现了以官杀为先的取格法则。

再看《三命通会》。其“论正官”一章云:“正官先看月,然后方看其余。”意即月令有官时先用月令之官,月令无官时再看别的干支有无官星。随后举例说:“甲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为正气(官星)。”注意看啊,这里乙生巳月,辛生寅月,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均未取月令本气为用,而是取月令中的正官为用定格的,也并未附加这些官星必须是司令之干等一类的条件。在此章中所举的两个命例,即吕吉辅命:壬申 己酉 丁巳 庚子;刘行素命:丙子 辛卯 丙子 辛卯。其官星均不在月令,而仍然以正官格论之。此外,该书还增加了“岁德正官格”与“时上正官格”这两种格局,并主张其“喜忌与月令正官同论。”可见,此书取格无不以官杀为先。

最好再看看《神峰通考》。在其“正官格”一章里举有强都宪命:辛未 乙未 丁未 辛亥;都御史命:癸未 乙卯 丙子 癸巳;布政妻命:乙巳 丁未 乙未 庚辰。此三命均取月令之外的正官为用定格。在另一章“偏官格”中,则有饶舜臣命: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帅谦斋命: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杨太爷命: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状元妻命: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这些八字都是取月令之外的偏官为用定格的。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有一个严介溪的八字:

枭 杀 日 枭

庚 己 癸 辛

子 卯 酉 酉

大运: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月令一位卯木食神,被重重枭印克夺,肯定是大破了食神格。论命若不以官杀为先,则此命必作贫夭论。此命若要“平衡用神”论者来看,自然是身强无疑,“用神”也会取卯木食神,且必然会推断命主走申酉西方大运时,一定朝不保夕,不死也残。但实际上呢,命主在南方运登科发甲,走西方运时贵为阁老,威震当朝。直到走亥水运时才寿终命尽。

此命要怎样推断才是既符合实际又符合命理的呢?那就是遵循以官杀为先的取格法则。作者张神峰先生就正是这样做的,他说:“癸水生卯,己土杀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杀只论杀。己土失令杀衰,更嫌地支卯木暗来克杀,作七杀制伏太过,则为重病。喜得辛酉时,冲去卯木为药也。早行南方,衰杀得地,擢登科甲。运入西方金运,制去病神(即克去卯木护杀),位登宰相,名显天下,贵而且寿。直入亥运,会起木来损杀,膏肓之疾复作,忽生奇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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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再反刍一下“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制杀为权,何愁损用”这几句话,是不是明白了许多呢?严介溪之命置月令卯木用神而不顾,专论己土七杀,这不正是这几句话的最好注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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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论证,正宗子平以官杀为先的取用定格法则便凸显了出来。明白了这个重要法则,再回头去读古人的命理文章,再看古人所举的一些命例,我们就会觉得轻松许多。而这时如果再读“平衡用神”论者的文章或书籍,便又会觉得格格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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